招标组织实施方案
国家、省、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建设部、民航总局等各部委的规定。主要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建设部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6、《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7、《〈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8、七部委30号令
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招标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通过招标为招标人选择到报价合理、企业实力强、提供服务好的优秀承包单位,为工
程项目的四控目标(质量、工期、造价、安全)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利保证。
服务工作的目标是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和要求,达到招标人满意。这个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服务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不仅是项目工作的要求,同时有助于企业适应变化的市场环境、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使企业通过有效的成本管理和风险责任管理,以更高的工作效率获取更好的服务效果。
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既具有一般服务工作的特点,又因其实施过程依据严肃、程序固定等特点,不仅要达到招标人满意的目标,而且最终达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合理配置。
我公司针对招标人的总体和具体要求,运用自己的资源(知识、技能),通过计划-工作-检查-行动,使服务工作形成一个循环过程。并且通过全体员工的参与,对服务过程进行不断改进,接受招标人的信息反馈,构成对招标人服务工作质量要求的保证。
在招标服务过程中,我公司贯彻质量保证体系思想,做到每一子项工作均有相对独立和前后联系的工作程序,并且每一步工序都有据可依,并有完整记录。招标过程各子项工作的全部记录构成招标活动的真实记录和证据,真正体现“做到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记录”。